8.1.1产物应有质量合格证、质量等级符号。
8.1.2包装袋上应标有产物名称、注册商标、制作厂名、防水符号?8.1.3产物符号、标号、生产日期可用阐明书或标签方式供给。 8.2包装: 8.2.1产物必须选用编织袋、麻袋包装,包装袋容积为0.1m3。有特殊要求可选用其他包装方式。 8.2.2包装袋不允许扎口,必须用针缝。尺能够选用机械缝包。 8.3运送:运送中应防水、离散漏,禁止践踏。 8.4储存:产物应按标号、等级在室内堆积,堆积场所应平坦、枯燥。附加阐明:本规范由河南建筑材料研讨设计院归口。本规范由河南建筑材料研讨设计院担任起草。本规范首要起草人瞿镇华、黄亦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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